一般刑事事件超过多少年不追究其法律责任
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且公安机关未立案侦查的,由犯罪的法定最高刑决定。(《刑法》第八十七条)。
已被公安机关发现或有人报警、检举、举报等,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的,不受追诉时效限时,只要犯罪嫌疑人还健在,无论过多久都应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
《刑法》: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