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矫后可以不参加安置帮教吗?

法律分析:刑满释放5年以内和解除社区矫正3年以内的人员必须接受安置帮教,安置帮教不到位会被司法机关追责。缓刑人员依法被告社区矫正,在此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社区矫正期满,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属于法律程序,当事人必须遵守,同时表明原刑罚执行完毕,当事人从此成为一个完全自由的公民,否则在就业、出入境等都要受到限制。

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刑法》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 社区矫正期满前,社区矫正人员应当作出个人总结,司法所应当根据其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考核结果、社区意见等情况作出书面鉴定,并对其安置帮教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