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两年内起诉后又撤诉以后还可以再起诉吗还有法律效益吗

可以再起诉,借条依然是有法律效力的。但如果借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则被告可以拒绝还款。

法律分析

根据现行民事诉讼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民事主体有权就民事纠纷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提起诉讼的原告一方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具体来看,一审原告应在法庭辩论终结之前向法院提出书面的撤诉申请,由法院决定是否准许撤诉。准许撤诉的,法院作出准许撤诉的裁定。从撤诉的法律效果来看,原告撤回起诉视为未起诉。因此,原告在撤诉后又想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是可以再次提起诉讼的,借条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就借条而言,原告应在其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否则被告可以主张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抗辩。原告虽然提起诉讼,但是由于撤诉,则其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并未因前一次起诉而中断。从借条规定的还款之日起三年内,原告如果未再次提起诉讼也未向被告主张权利的,则虽然其有权起诉,但被告可以拒绝还款。

个人建议

建议原告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及时向被告要求还款,避免诉讼时效期间经过。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