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至2025年指出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落实什么办案

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落实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加强办案团队建设,推动司法人员专业化分工、类案专业化办理。健全专业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发挥为办案组织提供法律咨询的功能。加强指导性案例学习与借鉴,强化法律法规理解与适用,确保法律适用统一。

? 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调解和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整合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和力量,充分发挥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作用。深化检察机关法律援助、支持起诉工作机制,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改进创新普法工作,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建立健全立法工作宣传报道常态化机制,对立法热点问题主动发声、解疑释惑。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检察官以案释法活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检察官法》第五条规定,检察官履行职责,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检察官办理刑事案件,应当严格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既要追诉犯罪,也要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