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属于法律关系的客体吗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法律关系的客体包含物、人身人格、精神产品和行为,其中行为包括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等。所以提供劳务是属于客体。
提供劳务收入的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贷:银行存款劳务费和应付职工薪酬的区别是什么?
1、适用法律不同。工资性支出是按照《劳动法》中规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而劳务费一般是根据《合同法》中相关的规定签订合同而获取的报酬。 2、管理方式的不同。获得工资收入的企业职工都被记载在企业的职工名单中,且日常也会对这些职工进行管理,包括考勤等方式。而取得劳务费的人则不受这样的管理,比如学校教授到学校之外进行授课,取得的授课报酬则属于劳务费,这位教授并不受外校的管理。 3、会计核算的不同。工资报酬一般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核算,劳务费则通过“生产成本”或“销售费用”等科目进行核算。 4、税务管理的不同。工资报酬和劳务费是属于完全不同的计税方式。计算出来的个人所得税也不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