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是利好还是利空

对于债权人来说就是利好,对于先持股者就是利空。

很简单的道理,手中有债券的人,可以可以通过债转股可变通成股票,成为名副其实的股东,可享受一切该公司的权益。

但是对于先期持有该股股票的人来说,就是不好的消息,因为该股的数量会增加,给该股炒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二、什么是可转债转股

可转债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在目前国内市场,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可转债具有债权和期权的双重属性,其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获取公司还本付息;也可以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

对于已经持有可转债正股的投资者来说,除了可以享受配售小赚一笔之外,更关心的则是股票股价的走势。公司发行可转债对于股票到底有何影响,是利好还是利空,这才是关键。

三、可交换债券主要特征

可交换债券和其转股标的股分别属于不同的发行人,一般来说可交换债券的发行人为控股母公司,而转股标的的发行人则为上市子公司。

可交换债券的标的为母公司所持有的子公司股票,为存量股,发行可交换债券一般并不增加其上市子公司的总股本,但在转股后会降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

可交换债券给筹资者提供了一种低成本的融资工具。由于可交换债券给投资者一种转换股票的权,其利率水平与同期限、同等信用评级的一般债券相比要低。因此即使可交换债券的转换不成功,其发行人的还债成本也不高,对上市子公司也无影响。

法律依据

根据《证券法》第十六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简要总结: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是利好还是利空?对于债权人来说就是利好,对于先持股者就是利空。很简单的道理,手中有债券的人,可以可以通过债转股可变通成股票,成为名副其实的股东,可享受一切该公司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