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法实施条例2020年7月1日将森林分为
《中华人民***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20年7月1日将森林分为发展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我国颁布《中华人民***和国森林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进程,充分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以适应国民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中华人民***和国森林法》规范了在我国领域内从事森林、林木的培育种植、采伐利用和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管理活动,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必须严格遵守的法律准则。
森林的作用:
1、净化空气.
2、调节气候.
3、提供木材.
4、防止水土流失.
5、维持生物物种多样性.
6、涵养水源.
7、消除噪音
8、旅游资源
9、保护土壤;
10、涵养水源;
11、调节气候,制造氧气;
12、净化空气;
13、消除噪声。
《中华人民***和国森林法》第四条 森林分为以下五类:
1、防护林:以防护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丛,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
2、用材林: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
3、经济林: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4、薪炭林:以生产燃料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5、特种用途林:以国防、环境保护、科学实验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