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最新隔离政策是什么?
根据2020年4月7日,惠州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湖北来惠人员健康管理的紧急通知》,四类人员需集中隔离观察,拒绝接受隔离健康观察,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来自或去过离境国家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入境广东后一律需接受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14天。最新隔离政策如下:
一、必须隔离的人员
1、隔离人员类型
需要集中隔离观察的人员为确诊、阳性检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出院病人出院后需继续集中隔离至少14天;近14天内有武汉旅居史的来(返)惠人员以及近14天内来自湖北非武汉地区未持有粤康码绿码或湖北健康码绿码人员。
其中,近14天内有武汉旅居史的来(返)惠人员和近14天内来自湖北非武汉地区未持有粤康码绿码或湖北健康码绿码人员,在集中隔离点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且在惠有固定居所的,本人申请经县区防控办核准可转为居家隔离。
2、隔离期限
隔离观察期为14天,从到惠之日起计。集中隔离转居家隔离的,可累计满14天。集中隔离者未经许可,不得离开房间。居家隔离者未经许可,不得离开家门。隔离者在隔离期间每日须早晩报告体温监测情况在居家隔离场所门口必须利用“电子封条”进行24小时开闭门监管。拒绝接受隔离健康观察,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其他人员
1、来自武汉的来(返)惠人员和来自湖北非武汉地区未持有粤康码绿码或湖北健康码绿码人员,持有出发地医疗机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7天内有效,过期视为无核酸检测证明,下同),在集中隔离期间做1次核酸检测,若为阴性可申请转为居家隔离。
未持有出发地医疗机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集中隔离期间4天内做2次核酸检测,若均为阴性可申请转为居家隔离。所有近14天内从湖北来(返)惠人员都必须通过微信小程序申报个人健康状况。
2、来自湖北非武汉地区持有粤康码绿码或湖北健康码绿码人员,若持有出发地医疗机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则无需隔离观察,用人单位可要求其上岗前再做1次核酸检测。未持有岀发地医疗机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到惠后需做1次核酸检测。
扩展资料
用人单位对相关人员在上岗前应查验核酸检测证明
用人单位对相关人员在上岗前,应查验核酸检测证明,无有效核酸检测证明的,要送至属地核酸检测单位开展核酸检测。医疗机构要继续开展发热门诊全员排查,普通门急诊和新入院患者中发现14天内湖北来惠人员,要对其进行核酸检测。
药店发现有湖北武汉旅居史人员购买退热、止咳药的,应建议其到医疗机构开展核酸检测,并立即将人员信息报送社区“三人小组”,由社区“三人小组”跟进其健康状况。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通知公告
广东省人民政府—疫情严重地区入境者需隔离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