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组团必须与游客签订电子旅游合同吗请列出相应的法律依据

最近,一些朋友问,现在团队旅行,旅游公司需要与游客签订旅游电子合同吗?签纸质的旅游合同可以吗?本文就来给大家普及一下关于签订旅游合同小问题。

1.旅游公司是否必须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

答:是的!必须签订书面旅游合同!

《旅游法》第五十七条:“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合同。”第五十八条:“包价旅游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根据上述法律依据,旅行社不仅要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还应当采用书面的形式。

虽然《民法典》规定合同的签订可以采用口头或书面的方法,但《旅游法》是一项特殊的法律。不遵守规定的,旅游行政执法部门将依照《旅行社规章》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旅行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一个月至三个月:(一)未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二)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未注明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要求的事项”进行处罚。

这里的惩罚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不签就要惩罚,不按规定签也要处罚,所以要特别注意。

2.签订旅游合同,能否以旅游电子合同的形式签订?

答:可以!国家文旅部推荐采用电子旅游合同的形式签订。

首先,我们来看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其次,我们来看看《电子签名法》第四条的要求“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第三条的规定“以下四种文书不适用电子合同: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因此,只要符合上述规定,国家文旅部门也在大力推广电子旅游合同的使用。电子旅游合同不仅可以帮助旅行社节约成本,而且有利于规范旅游合同的签订,更有利于维护各方的合法权利。

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电子旅游合同要符合《电子签名法》的规定才可以,比如具有不可更改性、防止篡改性,还需要完整完备的保存。如果只是微信或者短信发送了部分的文字,是不符合电子旅游合同的形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