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天记录具有法律意义吗
法律主观:
聊天记录能作为法律证据。聊天记录是电子数据,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博客、电子数据交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证据只有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