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人权
“人权”就是人一生下来就所具有的自然权利,自然权利是天赋的、不可转让、不可剥夺的权利,是与生俱来的。
美国《独立宣言》对“自然权利”作了这样解释:“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有从他们‘造物主’那边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自然权利是指人的生存平等权、生命权、自由权、幸福权以及财产所有权,它是最基本权利。
人的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不是某个组织和某个团体给予或施舍的,是天赋的权利,且不可以被剥夺。
1789年8月26日 ,法国大革命通过《人权宣言》。《人权宣言》明确宣布自由、平等、财产和安全是天赋的神圣不可侵犯的人权;宣布了“主权在民”的原则;宣布了基本的民主权利;宣布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在巴黎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该《宣言》包括序言和30项条款,其中19项涉及公民和政治权利,6项涉及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该《宣言》是战后联合国通过的第一个关于人权的专门性国际文件,是有组织的国际社会第一次就人权和基本自由作出的郑重宣言,对于推动世界人权事业的进步和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不失为世界人权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