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律师和律师的区别
法律分析:区别有三:1、出庭权不同:大律师是诉讼律师,也是庭审律师,专门从事诉讼业务。他的出庭权是不受限制的,从裁判法院到终审法院的大律师都享有出庭权。(大足在香港的确切名字其实是“大律师”)2、业务不同:律师办理各种法律业务,职责范围广,但出庭权受到很大限制。律师只能在裁判法院、区域法院和原讼法庭的分庭(即闭门分庭)出庭。大律师无法出庭时,需要委托大律师出庭,香港大律师接受委托时必须经过大律师。3、法律事务则不同:律师主要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如财产转移、遗嘱认证、婚姻纠纷、法律诉讼、担任法律顾问等。律师也可以在法庭上为委托人辩护,但不能在最高法院发言。4、衣着不同:出庭律师应戴假发,但出庭律师不戴假发。此外,高级律师的长袍不同于初级律师的长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