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佣金的拍卖佣金的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对委托人、买受人对收取的佣金比例、收取方式和期限制定如下标准:

一、 委托人佣金支付方式及期限

1、佣金比例

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对拍卖任意物品和公物收取不同比例的佣金:

① 委托人与拍卖人之前有约定的,按约定收取

② 委托人与拍卖人未做约定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5%的佣金

③ 艺术品拍卖收取佣金比例一般为10%(国际惯例)

2、佣金支付方式

① 前期支付法: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后,在约定的期限内由委托人按合同约定支付。

② 扣除法:委托人在拍卖人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在向委托人支付成交价款时扣除。

3、佣金支付的期限

① 前期支付法:委托人在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后三个工作日支付。

② 扣除法:拍卖成交后,拍卖人直接从成交价款中扣除。

二、 买受人佣金支付比例和方式

1、佣金比例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拍卖法》的规定,拍卖人可以向买受人收取不超过成交价款5%的佣金。艺术品拍卖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国际惯例一般为10%。

2、佣金的支付方式

拍卖成交后,拍卖人直接从买受人缴付的拍卖保证金中扣收。

司法类拍卖、公物拍卖收取佣金按照累进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