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同国家对于自由贸易的态度不一样

 美国:一个典型的范式

美国是奉行管理贸易最为突出的国家,是管理贸易的一个典型范式。美国的管理贸易具有以下的特点:

1、管理贸易法律化、制度化

这一特点要体现在美国的两个贸易法中:《1974年贸易法和《1988年综台贸易与竞争法》。第一个法案的通过标志着美国管理贸易正式开始运转,第二个法案的通过标志着美国管理贸易已走上了成熟,另外,美国管理贸易的法律化与制度化体现在美国的反倾销法中。美国的这些法案一方面强化其贸易的立法作用,另一方面扩大了美国贸易立法的域外管辖范围。这充分显示了美国单边协调管理贸易的加强。

2、管理贸易手段采取单边、双边、多边协调管理齐头并举的方式

美国管理贸易的手段具有多样性,除采取单边协调管理的措施外,还积极采取多边及双边的形式。

在多边协调管理方面,美国积极参加GATT的乌拉圭回台多边贸易谈判并尽可能地发挥其巨大的影响力;美国在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基础上,提出“泛美自由贸易区”的设想;美国甚至还提出“新大西洋主义”,即以北约为主,以欧***体和欧安会为辅的三环结构。这样美国既可协调世界格局变动所引起的美欧矛盾,还可使“新欧洲”发挥重要作用,促使美国在“新欧洲”的利益;除此之外,美国还对环太平洋经济区的设想持积极态度。

在双边协调管理方面,美国加强具有针对性的双边贸易谈判,强调“对等”及“公平”贸易的互惠条件。并在此条件下,迫使日本、德国甚至“亚洲四小”等对美国有大量贸易顺差的贸易伙伴作出了一些让步。比如有限度地开放市场、扩大内需及实行出口多元化乃至货币升值等来调整与美国的贸易关系;美国还积极活动,与加拿大和墨西哥成立北美自由贸易区。这些都是美国管理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3、管理贸易措施以非关税为主

由于GATT多年的不懈努力,关税在国际贸易中限制进口的作用已明显降低。美国在限制进口方面已经转入隐蔽性较强的非关税壁垒,出现了绕过GAIT的“灰色区域”措施,其中,“自动出口限制”是“灰色区域”措施中最重要方式。

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美国对来自日本的汽车,来自亚洲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纺织品、服装、鞋帽、食品、旅游箱包等实行“自动出口限额”,这大大降低了这些国家这类商品在世界出口份额中的增长速度。

 4、突出对服务贸易及知识产权的管理

美国管理贸易的重点主要是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农产品及劳务产品等服务贸易。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劳务贸易国,其以智力服务为主的劳务出口使美国的劳务贸易存在大量顺差。而其他国家也竭力发展其劳务出口。因此,服务贸易领域的摩擦与争端激增。另外,随着国际技术贸易的迅猛发展,知识产权成为当今国际贸易的重要方面。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知识产权贸易国,美国更关心,也更加强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因此,美国的贸易政策中对服务贸易与知识产权的管理更为突出。

 5、美国政府对贸易的强有力干预

美国的国际经济地位下降及其竞争力的削弱促使美国改变其贸易政策,更多地是运用政府干预的手段来实现。克林顿上台后,美国国内更出现了一种“战略贸易理论”。

该理论认为:一国政府能运用产业政策发展该国经济的动态比较优势,一旦比较优势被确立就必须、继续掌握并随经济的发展随时调整拥有比较优势的产业结构,从而提高其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地位。美国政府在此理论影响下,制定了一个产业政策与对外贸易相结合的贸易政策,即在公平贸易的思想指导下,“积极保护”与“主动出击”并举,在政府强有力的干预下增强经济竞争力,开拓国外市场。具体做法是:选择一些高科技产业予以保护和资助;不靠多边贸易谈判,而是靠采取单方面的行动来惩罚损害美国产业的外国竞争者。

由上分析可见,美国的管理贸易实质是“披自由贸易外衣,行保护贸易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