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机构受理涉外仲裁案件时需要审察的事项主要有

法律分析:仲裁机构受理涉外仲裁案件时需要审察的事项主要有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仲裁法》

第七十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

第七十一条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法律分析:涉外仲裁机构受理仲裁申请需要有一方当事人的书面申请,还需要有仲裁协议。

法律依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第三条 受案范围

(一)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约定受理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经济贸易等争议案件。

(二)前款所述案件包括:

1.国际或涉外争议案件;

2.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争议案件;

3.国内争议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