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账不还的人文言文
1. 形容人们不欠账委婉的词语有哪些
形容人们不欠账的委婉词语有:概不赊账、谢绝赊账、请勿欠账、莫要赊账、求不赊账、恕不赊账等。委婉表达不欠账用标语表达出来直接拒绝欠账效果更佳,类似的标语有:
1、店小利薄,养家糊口,概不赊账,免开尊口。
2、告诫消费诸君子,若要赊账莫开言。
3、如果诸人来赊账,本小利薄周转难。
4、你来欠账,我困难,我去要账你心烦;不如你来不欠账,我不困难你不烦。
5、众人添柴火焰高,我助众人如担山。赊账如同三结义,要账如同上梁山。
6、徐庶不语也白说,赊账好比三结义,要帐好比请诸葛;不是本号不赊账;如今要账太罗嗦。
7、欢迎光临本店,本店利小本薄,概不赊账。还望大家谅解。
8、概不赊账,钱货两清。
9、小本生意,概不赊账。
2. 初2的语文月考结束了,但考得很不好,老师让我们写300字的总结,但时间过得飞快,一眨眼之间开学的第一次月考已经结束了.然而,留给我得却是无法挽回的时间;面对这一张张优而不尖和“绊脚石”似的的分数令我不禁陷入沉思;看看一道道不该错的题目被打上大大的叉时,心底里感到无限地自责……当我静下来时,再仔细地浏览多一次试卷时,才发现原来自己是多么地粗心、急躁.当一拿到题目是便马上动笔写,如果一遇到不懂得题目是便开始慌了,不知从何入手,因此导致了数学一道9分的题目完全失分,令我现在沉痛万分.还有,虽然口中老说:“这些题目老师根本就没有讲到……”其实,到现在一回想起来,才觉得自己是多么的可笑、多么的无知!“没讲到”原以为这理由就竟能把一切错误掩盖住,现在一想,不如该自己没有做到平时按时定量的复习、预习罢了.如果说,自己平时有做到复习、预习的话,那么即使老师讲到没讲到又有什么巨大关系呢?现在的责任只能推回自己身上,预习历来是学生学习的一个重要要求,如果我们不做到课前预习,那么就会令自己的学习大打折扣了.知识是靠日积月累的,人不可能在极短的时间内,把大量的学习内容灌输入到大脑里去.“饥一顿饱一顿”的,“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这样只会事半功倍的.因此,我们一定要做到定时定量学习.我们还要做到老师要求背得一定要去背熟,要用理解性的方法去背,不能死记硬背,如果死记硬背的话,当题目灵活、变通一点的话,就会导致一系列的错误.从这次月考我总结出许多学习道理和学习方法,当我们考试差时,如果只会一味地去找理由的话,或把错的责任推到别人身上的话,那么便会永远掩盖着错误,一直错下去.如果该每天完成的学习任务没有完成,喜欢集中复习,临考突击,每天该学、该记的欠账的话,便会更难取得好成绩.要做到必须每天的知识积累,每天复习,而且要做到专心致志学习才行.学习靠积累,学习靠努力;机会仅有一次,不能放过任何一次考试。
3. 《莫赊账》原文是什么《莫赊账》原文:
百业经营利为先,分分厘厘皆血汗。
告诫消费诸君子,若要赊账莫开言。
如果诸人来赊账,本小利薄周转难。
众人添柴火焰高,我助众人如担山。
赊账如同三结义,要账如同上梁山。
一次要账红了脸,二次要账把脸翻。
朋友之情全忘记,多年好友成冰炭。
你推我是互指责,就是不想把钱还。
欠账还钱古来理,为人着想莫添烦。
日常生活要节俭,最好不要来赊欠。
《莫赊账》就是一首顺口溜打油诗,但现实里我们总会遇到一些要赊账的人,那到底要怎么应对,怎么“写单”才能有效的收回账呢?
1.“朋友之间欠了钱,欠条怎么写才规范?”
关键是完善相应的手续——出具欠条:写明欠款的原因;写明欠款金额。
欠条样本 因买到***(身份证号*********)的**产品,总价款10万元整,已付9万元,尚欠1万元于某年十月十日前付清。每拖延一天,愿意按照每日万分之二支付利息。
欠款人(签名):**(身份证号:***) *年*月*日
2.欠款不还的情况下,欠多少可以在法院起诉?法律有明确规定吗?如果起诉,被欠钱的人要去起诉吗?该怎么算账?
(1)法律没有规定欠多少钱可以起诉,无论欠多少钱,债权人(被欠钱的人)都有诉讼的权利.
(2)考虑到诉讼成本较高,如果欠款只有几百几千,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不建议起诉,可采用催要的方式,告诉欠款人可以分期归还。
(3)遇到老赖,提醒他再不归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
3.如果想起诉,起诉的流程是怎样的?诉讼时效性指的是什么?
起诉的流程 写诉状,把欠条一并附上送到法院。
如何写诉状:
(1)作为债权人、原告,把你的名字、身份证号码、住址写上。
(2)写上被告人的名字、身份证号码、住址。
(3)诉讼请求:请求归还欠款xx元,利息,同时让债务人承担诉讼费
(4)事实理由:x年x月x日,因什么原因,被告欠了我xx元钱,通过催收一直没有归还,所以要进行起诉。
总的来说,债款的诉讼其实是很简单的,一纸诉状,一张欠条就足够了 诉讼的时效性 时效指的是诉讼时效,债权人应当及时地主张自己的权利,要向欠款人要求归还欠款。
如果没有及时主张的话,一般的规定是两年之内没有主张,法律就不太可能保护你的权利,这样的规定是为了让权利人及时地主张自己的权利,有利于查明事实,也有利于及时地检验。
长期积累不好查明事实,有关机关处理这些事情会增加不必要的麻烦。
诉讼时效并不是说快到两年了就马上到法院起诉,可以根据权利人自己的考虑决定。 如果暂时不想到法院起诉,那么应当及时地发出通知,要求欠款人还钱,通知最好采用快递,留下依据,说明你在时效期内向对方主张过权利,这样的话时效可以中断,可以从你主张权利的时间起,再计算两年。
4. 邹炳泰文言文翻译清史稿·卷三百五十一·列传一百三十八·邹炳泰传 原文 邹炳泰,字仲文,江苏无锡人。
乾隆三十七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纂修四库全书,迁国子监司业。国学因元、明旧,未立辟雍,炳泰援古制疏请。
四十八年,高宗释奠礼成,因下诏增建辟雍。逾两年,始举临雍礼,称盛典焉。
寻超擢炳泰为祭酒。累迁内阁学士,历山东、江西学政。
嘉庆四年,授礼部侍郎,调仓场,剔除积弊。坐粮厅颜培天不职,劾去之。
六年,京察,特予议叙。军船交粮挂欠,已许抵补,后至者复然。
炳泰虑年年积欠,与同官达庆意不合,自具疏奏,诏斥其偏执使气,镌级留任。又奏监督轮值宿仓,仓役出入滋弊,宜令于仓外官房居住,从之。
十年,擢左都御史,迁兵部尚书,兼署工部,管理户部三库。十一年,兼管顺天府尹事。
十二年,调吏部。十四年,加太子少保。
仓吏高添凤盗米事觉,坐久任仓场无所觉察,褫宫衔,降二品顶戴,革职留任,久乃复之。十六年,署户部尚书。
寻以吏部尚书协办大学士。 炳泰在吏部久,尤慎铨政。
十八年,铨选兵部主事有误,同官瑚图礼徇司员议,回护坚执。炳泰力争曰:“吾年已衰,何恋恋禄位?不可使朝廷法自我坏!”自具疏白其故,上韪其言,卒罢瑚图礼。
既而有降革官捐复者二人,准驳不当,侍郎初彭龄论与不合,疏闻,上斥炳泰无定见,镌级留任。又盗劫兵部主事姚堃於昌平八仙庄,诏以地近京畿,官吏阘茸,不能治盗,罢炳泰兼管府尹事。
及教匪林清变起,逆党多居固安及黄村,追论炳泰在官不能觉察,以中允、赞善降补。寻休致,归。
二十五年,卒。 炳泰自初登第,不登权要之门,浮沉馆职,久之始跻卿贰。
屡掌文衡,称得士。立朝不苟,仁宗重之,而终黜。
译文 邹炳泰,字仲文,是江苏无锡县人。乾隆三十七年(1773)考中进士,被选为庶吉士,(散馆后)被授予编修之职,(受命)编纂《四库全书》,升任国子监司业。
清朝的国家学校因袭元、明两代的旧制,没有建立太学,邹炳泰援引古制上疏请求(建立太学)。乾隆四十八年(1784),高宗在太学设置酒食以奠祭先圣先师的礼仪完成,就此下诏增建太学。
过了两年,开始举行皇帝亲临太学的典礼,当时被称为盛典。不久破格提拔邹炳泰为国子监祭酒。
不断升迁做了内阁学士,历任山东、江西省学政。嘉庆四年(1800),授任礼部侍郎,调去管理仓库,除去积久的弊端。
(后)因粮厅颜培天不称职,被弹劾去职。嘉庆六年(1802),朝廷考察在京官吏政绩,特别给予他加级并记录在案的奖励。
军船交粮赊欠的,已经准许抵充补足,后到的也是这样办理。邹炳泰考虑到年年累积欠账(不好),(因)与同事达庆意见不合,(所以)自己详细写奏章上奏,皇帝下诏斥责他片面固执恣逞意气,降级留任。
又上奏(请求)监督(官吏)轮流值班住在仓库的事,说管理仓库的小吏仓役出入仓库滋生弊端,应该让他们在仓库外的房舍居住,皇上听从了他的意见。嘉庆十年(1806),升任左都御史,又升任兵部尚书,兼管工部,管理户部三库。
嘉庆十一年(1807),兼管顺天府尹事。嘉庆十二年(1808),调任吏部。
嘉庆十四年(1810),加赠太子少保。管理仓库的官员高添凤偷盗米粮的事情暴露,他因为久任仓库主官却未能察觉此事,被剥夺东宫的职衔,降二品顶戴,革职留任,很久以后才又恢复。
嘉庆十六年(1812),任户部尚书。不久以吏部尚书的身份任协办大学士。
邹炳泰在吏部任职很久,尤其对选拔任用官吏非常慎重。嘉庆十八年(1814),因为选拔兵部主事有误,同事瑚图礼遵从主管官员的意见,坚持为他辩护。
邹炳泰力极力谏诤说:“吾年龄已经很大了,怎么还能对俸禄官位恋恋不舍呢?(主要是为了)不能够使朝廷的法律从我这里被败坏了!”自己上疏禀告其中的原委,皇上认为他的话是对的,最终罢免了瑚图礼的官职。不久有两位降职革职官员因捐复职,核准后反对任职的意见不合适,侍郎初彭龄的意见与他不合,于是上疏奏闻皇上,皇上斥责邹炳泰没有主见,降级留任。
又有盗贼在昌平县八仙庄劫持了兵部主事姚堃,皇上下诏说,因为此地接近京城地区,官吏庸碌低劣,不能制止盗匪,罢免了邹炳泰兼管府尹事之职。等到教匪林清的叛乱发生,叛党答多居住在固安及黄村,追究邹炳泰在任不能觉察此事,以中允、赞善之职降职候任。
不久退休,回故乡老家。嘉庆二十五年(1821),去世。
邹炳泰自考中进士开始,不登朝廷重臣之门,浮沉于馆职,很久之后才跻身仅次于卿相的高官。多次执掌礼部取士事务,被称赞能够获得贤士。
在朝为官不随便苟且,清仁宗(嘉庆帝)重用他,但是最终还是被贬黜。 注释 1、庶吉士:明、清官名。
明初有六科庶吉士。洪武十八年使进士观政于诸司,练习办事。
其在翰林院、承敕监等近衙门者,采《书》“庶常吉士”之义,俱改称为庶吉士。永乐后专属翰林院,选进士文学优等及善书者为之。
三年后举行考试,成绩优良者分别授以编修、检讨等职;其余则为给事中、御史,或出为州县官,谓之“散馆”。明代重翰林,天顺后非翰林不入阁,因而庶吉士始进之时,已群目为储相。
清沿明制,于翰林院。
5. 谁能翻译 这篇文言文昔有一人,形容端正,智慧具足,复多钱财,举世人间无不称叹。 时有愚人,见其如此,便言我兄。所以尔者,彼有钱财,须者则用之,是故为兄。见其还债,言非我兄。傍人语言:“汝是愚人,云何须财名他为兄,及其债时,复言非兄?” 愚人答言:“我以欲得彼之钱财,认之为兄,实非是兄。若其债时,则称非兄。” 人闻此语,无不笑之。 犹彼处道,闻佛善语,盗窃而用,以为已有。乃至傍人教使修行,不肯修行,而作是言:“为利养故,取彼佛语化道众生,而无实事,云何修行。”犹向愚人,为得财故,言是我兄;及其债时,复言非兄。如亦如是。
译文: 从前有一个人,容貌端正,非常聪明,知识渊博并且很有钱财,社会上很有地位,人人夸奖他。 那时有一个愚人,极其虚伪奸诈,看到他如此出色,就对人说他是自己的哥哥。之所以这样称呼他,是因为他有钱,要用钱时可以满足自己需要,如此的满足欲望,所以称他为哥哥。而等他要偿还欠帐的时候,便又改口说:“他不是我的哥哥。” 旁人对他说:“你真是一个奸诈之人,需要钱财时就说他是哥哥,等到还债时,就说他不是自己的哥哥?”愚人说:“我想得到他的钱财,才称他为兄长。”听了这番话的人,没有不耻笑他的。 这正像有的外道,听到佛陀说法的高超,为人所重,就剽窃佛陀的语句来装饰自己,当成自己的东西。等到旁人要他去实践修行这些理论时,他就不愿修行,还说:“只为了某些利益才用佛的语言来开悟众生,其实并不以为真有其事,所以别给我讲修行不修行的。” 这样,就如同以上说的那个愚人一样,为了得些钱财,谎称他是我哥哥;等到被人逼债时则说不是
6. 古文《宋清传》的原文及译文宋清传/戴文和译 宋清,他是长安西边药场的人。
储存有好的药材,有从深山大泽采药来的人,一定会把药材送到宋清这里来,宋清总是好好地招待他们。长安的医生得到宋清的药材来辅助配合药方,往往容易有效,大家都称赞宋清。
那些生了病、头痛、皮肤痛的人们,也都乐于向宋清求药,希望病好得快些,宋清总是高高兴兴地答应他们的要求。即使是有些没带钱的人来,宋清也都给他好的药材。
债券、欠条堆积得像山一样地高,宋清不曾跑去向他们收帐。或者有些他不认识的人,打从远方来,拿债券赊欠,宋清并不拒绝对方。
到了年终的时候,宋清估计(大概对方)不能还债了,往往就把债券、欠条给烧掉,最后就不再多说话。 市场上的一般人因为宋清的奇特,大家都笑他说:「宋清,真是个大 *** 啊!」也有人说:「宋清大概是个有道的人吧!」宋清听了后说:「我宋清只是个赚赚钱来养活妻小的人罢了,并不是个有道的人;然而说我是个大 *** 的人也错了。
我买卖药材四十年了,所烧掉的债券、欠条有数十到数百人,他们有的人做了大官,有的人管理好几州大的地方,他们的俸禄好多好多,他们要送礼物给我的人真是不绝于户。我虽然不能立刻得到他们的回报,(甚至)即使赊欠到死的人成千上百,也不妨碍我宋清成为富有的人啊!我赚钱取利是看得长远,因为长远,所以能成就广大的利益,那里像一般的小商人呢?偶尔要不到债,就勃然变色、大为愤怒,接着就相互詈骂而成为仇人。
他们的赚钱取利,不是很肤浅很狭隘吗?依我看来,真正的 *** ,大有人在啊!」 宋清实在是因为这个样子而获得大利,又不胡作非为,保持这样的作风而不停止,最后也因此而富有。来向他求药的人愈来愈多,他应人之求也就愈来愈广。
有些被斥责抛弃、沉沦颓废的人,亲戚朋友冷漠地对待他们,宋清不会因为这样就怠慢地对待对方,也一定像平常那样给他好的药材。这些人一旦再度掌权用事,就会更加地优厚报答宋清。
宋清赚钱取利看得长远,大都像这个样子。 我观察现今一般人与人交往,在对方得势的时候就拼命去附从,而在对方失势的时候就翻脸抛弃,很少有人能像宋清这样的作为了。
世俗上的话,大家都只会说「交友像做买卖的『市道交』」。唉!宋清是个商人,现今一般人与人交往,有能像宋清那样希望回报、看得久远的人吗?如果幸运地出现了几个人的话,那么天底下那些贫穷困顿、被人废弃被人屈辱而能够不死的人就多了,(这么说来,)「市道交」又那里可以少呢? 有人说:「宋清并不是市道交的人啊!」柳先生说:「宋清住在市场里面,却不作市侩买卖的行为,然而那些身居朝廷、身居官府,待在乡里、待在学校,以士大夫自我标榜的人,反而争先恐后地做着市侩买卖的行为,真悲哀啊!(这么说来,)宋清就不单单和市场里的人不一样而已了啊!」 原文 宋清传 柳宗元 宋清,长安西部药市人也,居善药。
有自山泽来,必归宋清氏,清优主之。长安医工得清药辅其方,辄易雠①,咸誉清。
疾病庀疡者,亦毕乐就清求药,冀速已。清皆乐然响应,虽不持钱者,皆与善药,积券如山,未尝诣取直。
或不识遥与券,清不为辞。岁终,度不能报,辄焚券,终不复言。
市人以其异,皆笑之曰:“清,蚩②妄人也。”或曰:“清其有道者欤?”清闻之曰:“清逐利以活妻子耳,非有道也。
然谓我蚩妄者也亦谬。” 清居药四十年,所焚券者百数十人,或至大官,或连数州,受俸博,其馈遗清者,相属于户。
虽不能立报,而以赊死者千百,不害清之为富也。清之取利远,远故大,岂若小市人哉?一不得直,则怫然怒,再则骂而仇耳。
彼之为利,不亦翦翦③乎?吾见蚩之有在也。清诚以是得大利,又不为妄,执其道不废,卒以富。
吾观今之交乎人者,炎而附,寒而弃,鲜有能类清之为者。世之言,徒曰“市道交”。
呜呼!清,市人也,今之交有能望报如清之远者乎?幸而庶几,则天下之穷困废辱得不死亡者众矣。柳先生曰:“清居市不为市之道,然而居朝廷、居官府、居庠塾乡党以士大夫自名者,反争为之不已,悲夫!然则清非独异于市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