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购房2021新政策
天津购房2021新政策:1、在天津是没有住房且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是30%,其中贷款记录也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 2、在天津市名下已有一套住房,或在天津市没有住房但是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首付款比例最低是60%。 3、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是由天津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底线的基础上协调确定的,从2017年4月1日开始,暂时停止发放贷款期限为25年以上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