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公司购买工业厂房的法规有哪些?

《中华人民***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工业地产预售的条件做出以下规定:

1. 已经交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和预售的前提条件,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的房屋是非法建筑,政府有权令其拆除。购买者要在购买前要求验证开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证,以确保该房屋的合法性。

2. 政府立项批文是政府管理部门对该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政府单位颁发的正式的立项批文是该项目是否符合有关法规、符合政府政策导向和城市发展规划的一个重要保障。

政府针对项目的批文又分两种:招商引资形势的项目批文和个人购买的工业用地批文。这两种批文的区别在于前者可以自由分割转让,而后者无权分割转让。如果想要转让,需要将土地回收给政府由政府来挂牌拍卖。所以个人买地建厂房还是有一定的风险性,需要慎重考虑多方因素。

3.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项规定是房屋开工建设的前提,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其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开工建设。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核发此证的目的是确认有关建设活动的合法地位,保证有关建设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4. 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核发的目的是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城市规划使用土地的合益。

5. 按照预售的房产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此规定是为了保障工程建设的稳定性和如期交房,避免开发商过分依赖预售款从事项目开发,防止无法如期交房损害购房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