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逃兵怎么处理
《兵役法》第六十二条 现役军人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的,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战时逃离部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第四百二十四条 战时临阵脱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四百三十四条 战时自伤身体,逃避军事义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百三十五条 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扩展资料:
逃兵,是汉语词语,拼音是táo bīng,一般新兵在部队训练,指未经上级批准而擅自逃离部队的兵士。现在泛指因怕困难、危险等而擅离工作岗位的人。
处罚措施
上等兵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战时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证解释?
1. 逃避兵灾。
唐 唐彦谦 《题证道寺》诗:“记得逃兵日,门多贵客车。”
2. 私自逃离部队的兵士。
清?孔尚任?《桃花扇·投辕》:“这箇老儿,是 江 北语音,不是逃兵,就是流贼。”老舍?《茶馆》第二幕:“逃兵,是吧?”
3. 比喻因怕困难、危险等而擅离工作岗位的人。
鲁迅?《花边文学·论秦理斋夫人事》:“进步的评论家则说人生是战斗,自杀者就是逃兵,虽死也不足以蔽其罪。”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