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求职过程中常见陷阱有哪些

1、推荐工作式陷阱

主要方式:这种欺骗行为,主要是一些挂着职业介绍所的介绍工作地方,或者是假称学校的老师之类和你扯得上一点关系的人,他们一般号称在某公司有认识的熟人,能给你推荐工作,只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这些骗子一般会主动出击,要求帮你推荐工作,但是前提是你得缴纳“推荐费”。缴纳完推荐费之后,要不就是根本就不能再找到人,要不就是拿到推荐信以后,前去应聘,你发现推荐信并不起作用,或者目前这家单位根本不招聘这个职位。

2、警惕收费式陷阱

主要方式:还有一些公司在招聘的时候,以招聘录用为借口,征收一部分的押金或者是保证金,或者以入职培训的名义,骗取求职者的财物。这类诈骗在轻松许诺工作机会的同时,对方就会对你提出收费要求。国家相关法律有“用人单位不得以收取押金、保证金、集资等作为录用条件”的明文规定。

3、警惕信任式陷阱

主要方式:还有一些诈骗分子,这很好地利用了大学生现在的一些不乐意干活,只是想挣钱的心理,用一些轻松的网上工作来招聘大学生工作。许多学生在相信后,骗子会先用一两次的甜头骗取学生的信任,之后再利用信任伺机作案。这类陷阱需要学生擦亮眼睛,提高警惕,不轻信他人,也不要在尝到甜头后就失去戒心。

4、警惕试用期式陷阱

主要方式:这种方式就是,试用期的时候工资很低,让一些新人根本就熬不过试用期,然后辞职之后再同样的方式招人,周而复始,降低成本。另外一种手段就是非法延长试用期。《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上这几种方式,都是大学生在找工作的过程中,容易出现的一些陷阱,对于刚刚走出校园的大学生,在找工作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防止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