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三化”建设示范推进怎么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促进海事科学发展,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中国海事,现就加强全国海事系统“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简称“三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三化”内涵。革命化,即海事队伍忠诚于党、听从指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这是海事履职的政治保障。正规化,即海事队伍素质精良、作风过硬,海事管理法制健全、科学规范,这是海事履职的重要基础。现代化,即海事装备精良、技术先进、文化领先,这是海事履职的根本要求。三者相辅相成,***同构成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

主要任务:“六大体系、六大提升”

(一)建立健全思想政治教育体系,提升海事核心价值。

1. 加强理论学习。坚持和完善理论学习制度,创新理论学习方式和载体,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海事干部职工理论修养和思想政治素质。着力开展忠诚教育、执法为民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确保职工队伍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建立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及时把握新形势下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做好思想和政治工作,促进干部职工积极干事创业、***同推动海事科学发展。及时发现和解决干部职工的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 加强文化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一步提炼和培育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海事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海事精神文明建设,深化文明创建活动,培养和选树一批执法为民的先进典型,树立一流的作风,展现一流的形象。

(二)建立健全水上安全监管体系,提升海事监管能力。

4. 完善安全监管格局。适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发展,深化水上安全监管服务保障体制改革,科学合理布局监管服务机构。建立政府统一领导、海事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维护水上安全的良好工作格局。

5. 优化安全监管机制。立足水上安全监管的特点和规律,统筹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强化动态管理和源头治理,加强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完善差异化安全监管措施,实施中国籍船舶综合质量管理。强化海事岸基管理、水上执法、检验管理、巡航救助等综合保障职能,实施海事管理网格化,实现沿海、内河干线和重要水域海事监管全覆盖。

6. 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健全技术装备建设配置、运行维护、使用管理制度体系,推进技术装备配置序列化、标准化,使用管理规范化。加大信息技术在海事监管中的应用力度,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实现海事监管技术装备现代化。适应新形势下水上安全监管需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加快海事装备设施现代化建设步伐。

7. 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完善沿海、内河监管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内河监管救助一体化,统一配置船舶溢油应急资源,完善船舶污染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机制,持续开展渤海湾“碧海”行动,全面提升应急反应能力。

(三)建立健全海事公***服务体系,提升海事服务水平。

8. 提升公***服务能力。按照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推动海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完善对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的监管措施。进一步清理规范海事行政收费和监管服务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转变管理方式、强化服务理念,优化海事服务站点设置和资源配置,加快政务中心和电子政务建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方便行政相对人办事,方便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提升海事行政服务效能。

9. 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海事专业优势,积极推动国家沿海、沿江区域发展战略实施,大力保障重点涉水工程建设,服务涉水经济发展。出台船旗国综合质量管理、免税登记政策,促进船舶工业转型升级。配合船舶能效管理,制定出台配套法规和技术标准,支持清洁能源在航运领域的应用,促进航运业绿色发展。积极推动向我国驻外使团派驻海事联络官,维护中国籍船舶、船员和船公司在外合法权益。加强与周边国家海事磋商机制建设,保障国家重要物资运输通道的航行安全。

10. 优化航海保障服务。统筹我国沿海航标布局和管理,提高航标管理科技水平,强化数字航标建设,推进航标管理信息化,研究建立综合导航服务平台,提升航标综合管理水平和助航服务能力。切实履行交通行业测绘管理职责,加强测绘和水上安全通信管理,以电子海图为核心,提供港口航道、公用干线数字航路和数据采集及航海图书资料服务。

11. 加强信息资源应用。发挥海事掌握船舶船员基础资料、通航基础环境、船舶航行动态、船员就业任职、船舶载运货物等信息资源的优势,积极参与电子口岸建设,提供实时的航运信息服务。拓宽海事测量数据应用,提供综合助航信息服务。加快海事信息采集和应用,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及时便捷的水上安全信息服务。

(四)建立健全海事创新驱动体系,提升海事发展内生动力。

12. 强化战略研究。围绕服务国家海洋强国建设,加强海事发展战略研究,进一步创新发展理念,明确发展思路和战略重点。完善海事发展规划,加强政策支持和储备,持续提升海事系统“三化” 建设水平。

13. 强化管理创新。创新海事监管模式,实现警戒式管控向风险式防控转变,实现由侧重管理向管理服务并重转变。推行管理服务对象诚信管理。制订完善水上安全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建立海事履约机制,健全履约体系,满足国际海事组织强制审核要求。深化海事事务国际交流合作,提升中国海事国际形象。推广实施海事系统目标管理,建立健全量化考核指标体系。

14. 强化体制机制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强化直属海事系统垂直管理体制,理顺地方海事管理体制。整合水上安全监管服务资源,建立完善相关协调机制,提升监管服务效能。加快完善航海保障、后勤服务和海事综合支持保障等体制,逐步建立管理规范、运转协调、集约效能、保障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  15. 强化科技应用创新。加快实施科技创新战略,完善科技管理制度,整合海事信息资源,支撑中国船舶动态监控、海事协同管理和海事综合服务,建设“智慧海事”。推动我国自主研发技术在航运领域的应用。

(五)建立健全行政管理执法体系,提升海事依法行政水平。

16、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加快推进海事立法,完善海事法律法规。加快国际公约国内化推进工作,满足海事国际履约要求。加快完善地方海事立法,积极配合地方人大、政府制定海事地方法规规章。建立完善海事立法后评估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建立实施海事管理引导性评估机制,科学评估海事管理行为。

17. 完善行业标准规范。加强船舶检验技术规范研究,完善船舶检验技术规范体系,完善船用产品检验标准和规则。建立完善海事业务标准体系。建立标准、技术规范更新升级机制,适应船型标准化、船舶效能管理的要求,完善海事标准规范。建立国际船舶技术规范国内转化运行机制。

18. 推行执法行为规范。全面推行海事行政执法业务流程,统一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标准。建立完善海事行政处罚裁量制度、海事执法调查取证制度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19. 严格依法行政。强化海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的贯彻落实,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依据公开制、执法行为评议制。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实施执法责任追究,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定期开展海事执法专项督查。

20. 规范内部综合管理。规范行政管理、计划基建、财务审计、干部人事等内部综合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严格制度贯彻落实,切实规范管理行为,提升管理水平。

(六)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提升海事队伍素质。

21. 规范机构编制管理。落实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按照政事分开、分类管理,明确标准、科学设置,精简效能、优化结构的原则,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肃管理纪律,理顺各级机构职责关系。

22. 规范人员管理。完善人事管理制度。严格公务员管理,规范事业人员管理,实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范健全职工录用选任、使用管理、培养晋升、关爱激励机制。

23. 加强职业培训。落实《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对公务员进行全员培训。提升干部职工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实施人力资源分类分级管理,推行分类分级培训制度,整合优化培训资源和机制,建立统一、标准化的综合培训体系,加强职工履职和适任培训,提高职工素质,提升履职能力。

24. 培养高端人才。实施领军人才建设和青年英才培育工程,培养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海事专业人才。实施国际海事高级官员培养计划,选拔业务骨干赴国际组织、国外海事机构和国际海事院校任职、交流、学习。

25. 完善职务等级标识制度。健全体现海事工作特点、适应海事管理需要、符合海事队伍实际的职务等级制度。完善海事职务等级标识管理办法,推进海事职务等级标识制度的正规化,探索建立与海事职务等级标识相配套的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