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划分
一、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划分是怎样的
1、 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划分如下:
(1)已满18周岁的成年人和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二、如何认定自然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自然人须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依据我国民事司法实践,判断当事人是否患有精神病,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或者参照医院的诊断、鉴定确认。在不具备诊断、鉴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参照群众公认的当事人的精神状态认定,但应以利害关系人没有异议为限;
2、须经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近亲属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这里所说的近亲属,主要是指精神病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以及其他近亲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