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赡养父母专项扣除标准

2023年赡养老人专项扣除的标准如下: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以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3、具体分摊的方式:均摊、约定、指定分摊,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签订书面分摊协议,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不变。

赡养老人的年龄标准:

赡养老人年龄标准在六十岁以上。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对于60岁以上或者没有生活能力或者子女经济独立时,子女要承担赡养义务,给老人提供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人的特殊需要。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父母的债务属于夫妻***同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双方用于***同经营、生活所负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同债务。而赡养父母所欠债务属于前述范围内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发〔2018〕41号)规定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