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勇的主要经历

1979.9-1983.7 复旦大学分校(现上海大学)社会学系学习,( 1983年7月获法学学士学位) ;

1983.7-1985.8 上海市高教局国际交流处任英语翻译

1985.9-1988.7 华东师大社会学专业学习,方向为城市社会学(1988年7月获法学硕士学位)

1988.7-1993.8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宪法与社会学教研室讲师

1993.9-1995.8中美法学教育交流委员会选派到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学习,专修法理学(法社会学与法经济学)

1995.9-1996.11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简称UBC大学)法学院学习,方向为国际比较劳动法(1996年11月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6.12-1997.12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简称UBC大学)特聘副研究员,2007年聘为兼职研究员

1998.1-2002.10 上海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2000.9-2006.7华东师大人文地理学专业学习(2006年7月获理学博士学位)

2002.11-2010.10,为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和教授(2006.10--),硕士研究生导师,法社会学研究所所长

2010.11-上海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法社会学研究中心主任(2011.9--)

2002年以来,先后应邀去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院,加拿大UBC大学法学院,法国第三马赛大学法学院,日本九州大学法学院,英国牛津大学法学院和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短期讲学和演讲,从中国宪法四个修正案到劳动合同法的制定和实施;从法理分析到法院审判实务,向国外法学师生们介绍中国近些年来的法治进程与法治进步。

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上海大学法社会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会学会法社会学专业会员会副会长,中国行为法学会理论法学分会副会长。

2010年11月加盟上海大学法学院前,为华东政法大学法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校法社会学学科带头人,校民盟副主委,法社会学教研室主任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