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微商代理费不想做了,对方不退钱,我该如何维权?
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一经撤销,就自始无效。据此,如果您有证据证明您与对方订立合同时对方有隐瞒事实等欺诈行为的,您可以向法院起诉撤销合同。合同一经撤销,对方就应将包括代理费在内的费用返还给您。当然,如果对方根本就没有引入加盟的目的和履行合同的现实条件,而是为了非法占有您等支付的代理费的,则对方的行为就涉嫌诈骗。所谓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别人的钱财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骗取别人钱财超过3000元的,就涉嫌诈骗罪。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被骗金额不足3000元,只能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根据该法第49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因此,建议您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应立案受理。如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并查扣赃款的,应首先返还被害人。
以上建议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