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个体经销商,与一个发货商发生了账务纠纷 对方要求我出具6年前的打款凭据,请求法律援助
您好;首先一定要留存这次的打款凭证,例如转账单或者电子账单也是可以的;
还有您可以去调取您的银行对账单的;
他们说您尚欠款三万元,则他们需要承担举证责任,意思是他们要拿出证据证明该笔款项没有付给他们,还有一个就是诉讼时效的问题,若是其六年内都没有提这个事情,按照你们的交易惯例,一般是先付款后发货,所以诉讼时效肯定已经过了,已经不再受法律保护了;
所以一是您要是能查到电子账单最完美,生意接着做,皆大欢喜;
二是若您只想要回那五万的预付款,则可以起诉到法院,打违约之诉,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因为按照您们的口头协议,是您先付款,他们再发货,您已经履行了义务,对方不履行义务便可能构成违约,所以可以打违约之诉;
三是在以后的电话通话中尽量录音,保留一些证据。
总体而言,您风险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