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必须履行哪些义务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一下义务:

《中华人民***和国宪法》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以上仅为参考,请参照《中华人民***和国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