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岁以上的老人是否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群

原则上,七十岁以上的老人不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如果老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的,则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老人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则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现行民事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然人可被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区分的依据有两项。首先,是年龄上的区分。根据现有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可见,从年龄上判断,七十岁以上的老人不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次,是辨认能力上的区分。自然人如果完全不能辨认其行为及后果的,依法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只是不能完全辨认其行为和后果,则并未完全丧失行为能力,而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如果七十岁以上的老人不能够完全的辨认其行为,则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这种情况下,有关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人民法院对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事实加以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