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平一般不包括

关于公平一般不包括权利义务公平。

公平正义主要包括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救济公平。救济公平是指为权利受到侵害或处于弱势地位的公民提供平等有效的救济,包括司法救济公平、行政救济公平、社会救济公平。权利保护和权利救济平等属于公平正义中权利公平的内容,不属于救济公平的内容。

法治不仅要求完备的法律体系、完善的执法机制、普遍的法律遵守,更要求公平正义得到维护和实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领导人深刻指出公平正义 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强调要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当今法治社会,以法治的方式规定并实现公平正义,成为普遍选择。把对公平正义的不同认识及其诉求尽可能纳入法治轨道,通过法治方式、途径和程序,达到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实现公平正义。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现公平正义,要真正做到民主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自觉守法。

民主立法,实现法治公平正义。在整个立法过程中,要坚持民主立法的价值取向,使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立法的全过程,建立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立法机制,推进法制建设的科学化、民主化,使法律真正体现和表达公民的意志,真正成为保护人民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