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高额彩礼违法吗
高额彩礼不违反法律。我国法律对彩礼的金额没有具体的相关规定,但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彩礼是一种赠与的行为,在民法领域的立法原则包括了意思自治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这意味着如果在赠与的行为上,还需要通过立法来限制赠与行为,那明显是违反了立法的原意。彩礼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哪怕夫妻双方离婚,男方也无权要求女方归还彩礼钱,且如果高额的彩礼钱系男方举债而来,那么这笔债务也属于婚前个人债务,女方在婚后理论上也无需偿还这笔债务。
返还彩礼的条件,具体如下: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不返还彩礼的条件,具体如下: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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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同财产,归夫妻***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