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各有几条

安全生产八项权利五项义务。

1、知情权;

2、建议权;

3、批评权、

4、检举、控告权;

5、拒绝权;

6、紧急避险权;

7、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

8、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以及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同时赋予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五项义务:

五项义务:

1、有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义务

2、有服从管理的义务

3、有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安全生产的目的

1、积极开展控制工伤的活动,减少或消灭工伤事故,保障劳动者安全的进行生产建议;

2、积极开展控制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活动,防治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3、搞好劳逸结合,保障劳动者有适当的休息时间,经常保持充沛的精力,更好的进行紧急建设;

4、针对妇女和未成年工的特点,对他们进行保护,使其在经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法》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