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店收到法律传票怎么处理

店名与深圳一大型连锁相同,对方以此为理由,起诉小店店主侵权,要求店主进行赔偿。

河字农村这个小店已经经营了18年,一直用人人乐这个名字,对于土生土长的农村老板来说,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店名会构成侵权,也司有听说过远在深圳的人人乐商业连锁公司,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却收到了传票,这让店主很苦恼,也很意外,更多的是迷茫,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经营了十几年的小店就成了侵权。

一、应该先协商解决

深圳人人乐连锁公司拥有对人人乐这个品牌的使用权,在发现河南农村小店的店名与自己公司名称相同时,应该及时与小店的店主进行沟通,告诉他已经构成侵权,让他更换新的店名或者牌匾,而不应该直接一纸诉状把小店店主告上法庭。因为这家小店被偏远的河南农村对品牌意识不浓,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店名与大集团的名称相同,也不知道自己已经构成了侵权。

二、小店营业执照上的名字并不是人人乐

河南农村这个小店是合法经营,有营业执照,但他营业执照上的店名并不是人人乐,人人乐这个名字是店老板在当年盘下店铺时,上一任老板所使用的名称,这些年一直延续这个名字,没有做出更换,以这个角度看,店老板的行为不构成对深圳人人乐连锁公司的侵权,如果深圳的这家公司不允许选择继续使用,这个店名,可以让他在规定时间内更换牌匾,更换店名。

三、小店应该及时改名并与对方和解

小店老板虽然感觉很冤很无助,但也要积极的解决问题,因为人人乐这个品牌确实被深圳这家公司注册,而且注册的时间是2010年,益就是在2益10年以后,小店继续使用人人乐这个品牌,就是侵犯了深圳这家公司的合法权益,对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双方能达成和解,小店老板可能不用面对高额赔偿,但人人偿这个牌子肯定不能再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