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租商铺房产税

法律主观:

1、个人拥有的商铺用于出租,按出租的金额的12%计算缴纳房产税。2、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的租金收入,征收方式分为从值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个人商铺采取的是从租计征,计算公式:应交房产税=租金收入(指不含税租金收入)*12%3、相关应交的税收:个人出租非住房(商铺、写字间等)还要交以下税款:(1)以租金收入(换算成不含税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增值税(营改增)。(2)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3)个人所得税:按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根据《中华人民***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和第六条及《中华人民***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4)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法律客观:

《促进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建设和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的通知》 (一)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