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相关法律依据有哪些?

1、成立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有: 《中华人民***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其次涉及机构编制方面,国务院有《条例》等。财政部门是管理财政性投资的重要部门,按照《预算法》和国务院批准的财政部门“三定”方案的要求,对财政性投资进行分析、检查、管理和监督,是财政部门重要的管理职能。

2、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主要职能是:承担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评估、论证的技术性、服务性工作;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概算审核及预(结)算、决算审查工作;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招标标底审查和财务效益评估。

3、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中心于1999年9月成立,是地方财政局下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职能主要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评估、论证的技术性、服务性工作;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概算审核及预(结)算、决算审查工作;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招标标底审查和财务效益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