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主要的征信法律法规有

目前,我国的征信业主要法律法规主要是《征信业管理条例》、《征信机构管理办法》和《征信业务管理办法》。

1、《征信业管理条例》

《征信业管理条例》是为规范征信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导、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由中华人民***和国国务院于2013年1月21日发布,自2013年3月15日起施行。

2、《征信机构管理办法》

《征信机构管理办法》经2013年9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第14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2013年11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令〔2013〕第1号发布。该《办法》分总则,机构的设立、变更与终止,高级任职人员管理,监督管理,罚则,附则6章39条,自2013年12月20日起施行。

3、《征信业务管理办法》

《征信业务管理办法》以信用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信息安全等全流程合规管理为主线,以明确征信业务边界、加强信息主体权益保护为重点。

信用法律法规不完善:

总体上看,我国个人征信行业存在市场化机构发展不足和征信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两方面问题。目前,我国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仅有2家,而企业征信机构超过100家,这与我国庞大的人口规模和经济规模不相称,难以满足个人征信行业发展的需求。

个人征信机构数量少,无法满足众多银行的征信和金融数据分析服务等需求,也影响到银行机构普惠金融和三农金融业务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一定程度上制约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导致中低收入群体和三农群体无法获得高效、优质的普惠金融服务。

其次,征信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目前,我国的征信业主要法律法规主要是《征信业管理条例》《征信机构管理办法》《征信业务管理办法》,缺乏对个人征信机构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具体管理规定。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征信业管理条例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征信机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