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是积极行为吗

订立遗嘱要签订合同或者协议,因此属于要式行为,订立遗嘱时只需要立遗嘱人作出单方意思表示即可成立,因此属于意思表示行为,而且订立遗嘱是积极的作出意思表示,因此属于积极行为。

法律分析

立遗嘱,是立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权益的行为,是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因为,立遗嘱不是和他人***同处分,而是自我决定、自己处分,不受他人左右,不是***同行为。立遗嘱时,并不存在对方接受或拒绝或协商的情形,不是双方行为。遗嘱是一种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只要有遗嘱人自己的意思表示,遗嘱即可成立,不论遗嘱中涉及的相对人何时知道遗嘱的内容,遗嘱都是自被继承人死亡时生效的。正因为遗嘱是一种单方的且无相对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在遗嘱生效前的任一时刻,遗嘱人都可以自己的意思变更或撤回遗嘱。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生命垂危)方能采用口头遗嘱的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