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知府大人是几品官的最大
知府是从四品。
顺天府是首都的最高地方行政机关,奉天府是陪都的最高地方行政机关。顺天府尹、奉天府尹的职位特别显赫,品级为正三品,高出一般的知府二至三级。
清沿袭明制,知府是从四品,但各府因自然条件的差异、交通通塞、事务繁闲、人口多寡、路程远近、案件多少、民风顺劣,定有“冲、繁、疲、难”四个字,省会或四个字都含有的为最要缺,含三个字的为要缺,含两个字的为中缺,含一个字或四字全无的为简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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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府它相当于现在的地级市的市长,关于其职权,《清史稿·职官志》有载:“知府掌总领属县,宣布条教,兴利除害,决讼检奸。三岁察属吏贤否,职事修废,刺举上达,地方要政白督、抚,允逎行。”
意思就是统管辖区各县的文化、教育、司法、上令下达等行政工作,没有兵权,也不能直接任免知县,但是在三年一轮的知县大考核中拥有决定权,可以影响知县的升迁和任免。
清朝的知府大多是通过科举考试获得官职的儒生,他们精通八股,却不精通职务,为了当一个合格的官员,他们必须雇请那些通文墨、懂会计、擅长处理法律纠纷的师爷来帮着自己做官。
一个大县的县官至少要雇5个师爷,知府则要雇6个以上的师爷,这些师爷是不能吃财政饭的,必须让官员自己掏腰包来养。著名的状元实业家张謇早年就当过师爷,雇主开给他的年薪是120两银子,照此标准估算,无论知府还是知县,每年都得在他的师爷们身上花费千两左右的银子。
除了雇师爷,官员们还得雇长随(男仆)。雇师爷是为了工作,雇长随是为了面子——清朝官员极讲面子,出门如不坐轿,会被人耻笑终生的。
那时候可不像现在,领导能配公务车,公务车司机靠财政养着,那时候公务车(轿子)要自己买,司机(轿夫)要自己雇,朝廷给的只是政策,允许你花钱享受什么样的待遇,而不是直接给你什么样的待遇。
按照朝廷给的政策,知县坐“四人抬”轿子,要雇4名或者8名轿夫(轿夫累了需要换班),知府坐“六人抬”轿子,要雇6名或者12名轿夫。
雇完了轿夫,还得雇厨子、雇门房、雇跟班、雇拿印的……据瞿同祖《清代地方政府》一书考证,道光年间广州某知府竟然雇了50个长随,每人每月发放“工食银”4两,一个月要花200两,一年要花2400两,如果碰上闰月,还要再多花200两,这还不算逢年过节打赏给长随的红包。
百度百科—清朝官制
人民网—给清朝广州知府算算收支账:灰色收入上万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