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多少天提出书面申请?
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交申请和证据材料,申请立案。申请可以提交书面申请书或者口头申请,申请书需要写明争议时间、事实和理由。仲裁机构受理后会通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因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发生争议等发生争议,或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都可以依法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发生劳动争议的,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内,当事人有权提起仲裁,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该申请。符合受理规定的,会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