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消费者协会

山西省消费者协会是山西省范围内依法设立的,旨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消费环境优化的非营利性组织。

它代表消费者发声,提供咨询、调解、监督等服务,努力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山西省消费者协会的职责与功能

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积极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调查和调解,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同时,协会还通过发布消费警示、开展消费教育等方式,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二、山西省消费者协会的工作特点

山西省消费者协会注重与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协作,***同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协会还积极参与制定和完善消费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法律保障。此外,协会还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三、山西省消费者协会的社会影响

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消费环境优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它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个有效的维权平台,使消费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及时得到帮助和支持。同时,协会的工作也推动了企业诚信经营、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发展。

综上所述:

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推动消费环境优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它通过受理投诉、提供咨询、开展教育等方式,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同时,协会还积极与各方合作,***同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