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

“12348”法律服务

[2006年09月27日] 来源:平湖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字体:大 中 小双击滚屏

一、“12348”法律服务指挥中心概述

“12348”是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的简称。开通“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是司法行政部门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创造出来的一个新生事物,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措施。开通“12348”专线,把司法行政部门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和普法依法治理等工作紧紧连为一体,形成配套、联动的服务机制。

二、“12348”法律服务指挥中心的机构设置

“12348”为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提供法律咨询,如需询问属于下列单位职能范围内的法律问题,可以直接拨打以下相关联动单位的电话号码咨询:

市局 12348 指挥中心: 12348、5271148

当湖12348法律服务站:5127148

曹桥12348法律服务站:5968148

钟埭12348法律服务站:5079637

新仓12348法律服务站:5704148

新埭12348法律服务站:5646148

广陈12348法律服务站:5789148

林埭12348法律服务站:5925148

黄姑12348法律服务站:5853148

全塘12348法律服务站:5804148

乍浦12348法律服务站:5525148

三、“12348”法律服务指挥中心的工作职责

“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工作职责,主要解答法律咨询,普及法律常识;实施内部联动,搞好上门服务;沟通外部信息,做好受案分流;加强区域合作,搞好联防联调;做到快速反应,防止纠纷激化;遵循有关规定,提供法律援助;掌握社情民意,当好党政参谋;接受社会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等多个方面。

四、“12348”法律服务指挥中心的工作制度

(一)接听、接待登记制度。

“12348”值班人员认真接待、详细记录好来电、来信、来访人的姓名、联系地址、电话号码、咨询内容和所答复事项内容。对不能马上答复的,应提出处理意见,接待记录于每日下午下班前交于专人汇总保管。

(二)分流跟踪、回访制度

“12348”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的法律服务需求,按下列情形转有关职能部门予以分流处理。1、涉及民间纠纷调解的由纠纷发生地调解组织予以处理;2、涉及刑释解教回籍人员问题的转由两劳回籍人员帮教管理科处理;3、涉及法制宣传事项的转由法制宣传教育科处理;4、涉及公证事项的转由公证处处理;5、涉及诉讼代理的转由法律服务机构予以处理,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转由市法律援助中心处理;6、涉及其他县(市)的,通过嘉兴市局12348指挥中心处理。

各乡镇12348值班人员遇到第6项情形的,必须报市局12348指挥中心;其他情形自行分流处理。

12348工作人员以“谁接听、接待,谁负责”的原则,对接听、接待事项跟踪服务,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将事项处理完毕,及时对处理结果反馈信息登记在案,对分流的案件应不定期进行回访,以掌握案件处理情况。

(三)横向传送制度

对当事人的需求,不属于司法行政系统职责范围的,以函件形式将情况传送给相关部门,函件不便的可编发《情况反映》予以述明。乡镇“12348”值班人员遇横向传送的,能处理的当即横向传送,传送有难度的及时报市局“12348”指挥中心。

(四)疑难事项讨论制度

对疑难事项,由“12348”工作人员提出,由负责人主持进行集体讨论,必要时可邀请有关部门专业人员参加。

五、“12348”法律服务指挥中心的服务标准和目标

服务标准应达到“文明、优质、高效”:

(一)、文明服务:接听电话或接待来访要语言文明,热情规范解解答法律咨询要耐心,细致,百问不厌,到现场处理案件,纠纷,提供上门服务的语言,行为要文明。

( 二)、优质服务:解答法律咨询要完整、准确,对行动困难的当事人应主动提供上门服务,对属于法律援助对象的主动提供法律援助,到现场处理案件,调解纠纷要恰当,稳定认真为群众解疑答惑,为党政领导排忧解难。

(三)、限时服务:电话振铃五声之内,值班员必须开始正常操作;简单的法律咨询必须立即予以解答,复杂的法律咨询一时解答不了的,应及时请教有关专业人员后,迅速予以电话回复,属案件中分流的,应当在接到电话后迅速分流。

通过规范化服务使“12348”法律服务成为普及法律常识的“宣传站”;反映社情民意的“晴雨表”;解决群众法律问题的“开心锁”;化解矛盾纠纷的“调节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守护神”;密切党群关系的“连心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