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普通合伙企业股东怎么退出?

合伙企业的投资人不叫股东,而叫合伙人。合伙人退出叫退伙。?

合伙人因为某种原因不愿继续参加合伙,经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可以退伙。根据一般规定,合伙人退伙,发生如下的效力:

根据退伙金与退伙人资本帐余额的关系,退伙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 退伙金等于退伙人资本帐余额。

2) 退伙金大于退伙人资本帐余额。

3)?退伙金小于退伙人资本帐余额。

退伙过程

原合伙人退伙是在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资格的消灭。

(一)原合伙人退伙的类型

原合伙人退伙的类型包括:

1、声明原合伙人退伙。声明原合伙人退伙又称自愿原合伙人退伙,是指合伙人基于自愿的意思表示而原合伙人原合伙人退伙

退伙。声明原合伙人退伙又可分为协议原合伙人退伙和通知原合伙人退伙。当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的经营期限的,则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原合伙人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原合伙人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原合伙人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当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期限时,合伙人欲原合伙人退伙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不得单方通知原合伙人退伙。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在不给合伙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合伙人可以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原合伙人退伙,但应当提前30天通知其他合伙人。

2、法定原合伙人退伙。指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而原合伙人退伙。法定原合伙人退伙又可分为当然原合伙人退伙和除名原合伙人退伙。

(1)当然原合伙人退伙。是指发生了某种客观情况而导致的原合伙人退伙,合伙企业法第49条规定了这些客观情况,即:

①公民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公民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2)除名原合伙人退伙。也称开除原合伙人退伙,是指在合伙人出现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他合伙人决议将该合伙人除名。合伙企业法第50条规定了开除原合伙人退伙的事由: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事务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原合伙人退伙的后果

1、原合伙人退伙人丧失合伙人身份,脱离原合伙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2、导致合伙财产的清理与结算,原合伙人退伙人以使用权出资的财产需返还给原合伙人退伙人,盈余部分需进行分配,如有亏损则需由原合伙人退伙人分担;

3、原合伙人退伙并不必然导致合伙的解散。只有在合伙为二人的情况下,其中一人原合伙人退伙则导致合伙的解散。

扩展资料

退伙的效力

一、退伙人的合伙人资格丧失

无论哪种退伙形式,退伙的效力都是合伙人资格丧失。《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后果作了特别规定:

合伙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企业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法人资格。

但是,有些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换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一是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二是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备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

三是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给该继承人(第50条)。

二、退伙人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

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三、退伙人对合伙亏损的分担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其应分担的比例分担亏损。

退伙人应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是因为退伙人在退伙前是合伙人,如果退伙后对退伙前的合伙债务不承担责任,就加重了未退伙的合伙人的负担,而且还可能发生利用退伙逃避合伙债务,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百度百科-原合伙人退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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