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柏拉和亚里士多德的政治思想的异同
一、两者对国家起源的看法之比较
(一)柏拉图的国家起源思想——社会的分工导致国家产生
柏拉图认为,国家产生于人类生活的需要,把社会分工作为国家起源的基础。他认为,个人需要的多样性和个人才能的局限性必然导致社会的分工,而这种分工最终导致了国家的产生。柏拉图指出: “我们每个人为了各种需要,招来各种各样的人。由于需要许多东西,我们邀集许多人住在一起,作为伙伴和助手,这个公***住区,我们叫它作城邦。”这种分工合作、各求所需、各尽其能的原则就是柏拉图立国的基础。
这种思想无具有巨大进步意义。正如恩格斯指出:“柏拉图把分工描述为城市(在希腊人看来,城市等于国家)的自然基础,这在当时说来是天才的描述。”当然,作为两千多年前的思想家,柏拉图的国家起源说并非完全科学,在他那里,把社会的起源混同为国家的起源。事实上,在原始社会时期,人类就已经出现了相互合作,出现了一定的分工,但当时并没有导致国家的产生。
(二)亚里士多德的国家起源思想——人类本性所导致的自然生成
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国家被看成是由人的本性所决定的,在历史的长河中自然而然产生的。他指出,自然赋予人类的目的是过优良的生活,人类不同于其他动物的特征就在于他的合群性(社会性),是人类生存和过优良生活的前提。有了这一前提,人类就可以结成社会,组成城邦,过有组织的生活。亚里士多德指出,人类最初为了繁衍后代、生育子女,就发生了两性结合,这自然的结合使人们发生联系,以求得人类的生存和衍续。随着人类的发展,社会组织也随之发生。社会团体有三种形式:家庭、村坊和城邦(国家)。这三者的产生都是自然的。“家庭……人类满足日常生活需要而建立的社会的基本形式”;村坊是“为了适应更广大的生活需要而由若干家庭联合起来组成的初级形式”;而城邦是由若干村坊组合而成。随着城邦的产生“社会就进化到高级而完备的境界,在这种社会团体以内,人类的生活可以获得完全的自给自足”
亚里士多德的国家起源说,是从社会及其成员的内在活动和发展中寻求国家的起源,认为城邦是由于人们的需要并且沿着由家庭而村坊而城邦的进程“自然地生长起来的”。
(三)两种国家起源观的分歧与实质
关于国家起源的两种不同的理论体现了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各不相同的政治风格。一个把国家的起源规定为严格的社会分工,一个把国家的起源规定为社团的自然发展。由严格的社会分工所产生的国家,必然使国家带有分工本身所固有的特点,因此,社会的等级井然、整个国家的整齐划一就成为国家的突出特色。相反,由社团的自然发展所产生的国家必然体现出“自然生成”的特色,一切依照自然、顺应自然。因此,这样的国家更加适应人的本质的发展,多元化文化并存就成为这种国家的特色。
同柏拉图相比较,亚里士多德明确地把国家和社会区别开来,认为国家是“至善”的社会团体,从而突出了国家的作用和地位,认为国家不像柏拉图所言是人类社会从来就有的,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二、关于国家阶级构成的理论
关于国家的阶级构成,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相差甚远。柏拉图崇尚的是一种由哲学王直接统治的、社会中各阶级等级森严的理想社会;而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存在的是以法治国。社会各等级比较松散的理想社会。在这方面,两者政治哲学的特点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一)层次分明的等级制
柏拉图认为,一个理想国家应该是“公正”的国家。一个公正的国家应该具有智慧、勇敢和节制三个条件,而这些条件的具体体现者就是具体的、不同的人。他进而提出了把人划分开来、使人与人不同的方法,使人在国家中处于各种严格的等级之中。
柏拉图指出,人有三种本性:理性、意志和情欲。理性具有智慧;意志发展为勇敢;情欲则应以节制。三者中理性最高,意志其次,而情欲最低。柏拉图把国家中的个人依其天性分为三个不同的阶级:统治者、军人、劳动者。相应于理性的是国家的统治阶级,其天赋职能是以才智管理国家;相应于意志的是武士阶级,其天赋职能是勇敢、善战、保卫国家;相应于情欲的是劳动阶级,其天赋职能是安分守己地为自己为国家进行生产劳动。
一个国家有了这三种人,就有了智慧、意志和节制三种美德或条件,余下还有一项美德或条件,这就是“正义”。“正义”没有具体的体现者,而是把这三种人安排在他们应得且胜任的岗位上,使他们各就其位、各得其所,从而使社会井然有序,就具备了“正义”,否则便失去了“正义”。显然,柏拉图构建了一个等级森严的理想国。正如马克思所言:“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中,分工被说成是国家的构成原则,就这一点说,他的理想国只是埃及种性制度在雅典的理想化。”
(二)等级松散的理想国
在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哲学中,城邦是人类自然发展的产物,而城邦的目的是使全体人民得享幸福美好的生活。从此出发,他认为划分阶级的前提是“城邦只是同等的人们间的社会组织;又,城邦的目的是人类所可能达到的最优良生活(而奴隶们就完全不参与这个目的)。”否定了柏拉图的社会等级论,强调了一旦城邦建立,人们将是‘同等的”。当然,亚里士多德再三强调奴隶只是奴隶主阶级“一家有生命的财产”,是“优先于其它(无生命)工具的(有生命的工具)。”并且认为城邦的建立必须以达到全城邦人民的幸福、和谐为目的,城邦各阶级的划分恰恰是为了满足这一宗旨。
亚里士多德依据至善至美的国家原则和人类生存的自然需要来划分阶级,。以“城邦赖以存在的诸职能(条件)”为出发点,指出要使城邦得以生存、繁荣和发展,为了满足城邦的“不可缺的事物和业务……一个城邦就应该具有完备的组织……那么,邦内应当有若干农民,从事粮食生产;工匠,武装部队,有产阶级,祭司,一个裁决有利于公众的要求并听断私事的团体。”
亚里士多德进一步规定,对于国家中的军人、官吏和祭司的区分主要根据年龄的长幼。青少年为军人,高年者为官吏,老年者为祭司,这种权力的分配方法是“遵照自然的顺序”。使得每一个城邦公民都有机会和可能参加国家的治理。
综上所述,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阶级构成方面的差异和对立是明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