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立案原告会收到短信通知么
原告会收到短信通知。
原告可以通过短信收到法院的通知。如果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手机短信方式送达开庭通知书。短信送达的方式以短信到达指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这种方式主要用于诉讼文书的送达。立案后法院会书面通知双方,并将起诉书发给被告,让被告应诉,并通知开庭时间。书面通知是通过正式的法律文书进行的。
原告的诉讼权利:
1、提起诉讼的权利;原告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解决民事、行政或其他案件;
2、选择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原告可以自行进行诉讼,也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活动;
3、举证和质证的权利;原告有责任提供证据支持其诉讼请求,并有权对被告方的证据进行质疑;
4、上诉的权利;如果原告对一审判决不满,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5、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原告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以减轻诉讼费用负担;
6、申请执行的权利;在判决生效后,原告有权申请法院执行判决,以实现其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原告可以接收到法院通过手机短信方式送达的开庭通知书,且短信送达日期以到达指定系统的日期为准,这主要适用于诉讼文书送达,而在立案后,法院还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双方相关诉讼信息,包括起诉书的发送、被告的应诉要求及开庭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