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保证金可以退吗?

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购车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问题,协商解决不成的,向法院提起诉讼,获得法院胜诉判决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保证金只是为了履行合同而设立的保证和担保。如果合同的履行中有一方违约了,那么守约方可以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剩余的需要退还给对方。如果双方都按约履行,那么合同到期之后,保证金通常是无息退还给对方。

车位已经咨询人防办,我的车位不在人防工程里面,但是也没有办法办理产权,说车位是***有车位吧,也没有证据,这种打官司,提供什么的证据可以退车位,首先第三条说的是有偿使用车位,第四条说购买房源及车位款***计,我感觉第三条有偿使用不能作为租赁的依据,掏钱就是有偿,不掏钱就是无偿,只能是买卖,这种提供什么样的证据,可以退,让协议无效,开发商不同意退

一、背景

业主主张购买车位宽度仅为2.2米,无法停车。业主是否有权主张退车位?开发商是否有权以调整车位的方式予以解决?

二、分析

(一)车位宽度应该是多少?有什么依据?

1、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则根据《民法典》关于约定不明的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1)关于车位宽度开发商是否有承诺,会通过什么方式承诺?

回复: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不会在《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中约定车位的长度或宽度。但是在以下三个渠道会了解车位宽度:一是,售楼处的车位销控图上会备注车位为标准车位/非标准车位(一般指微型车位),标准车位宽度为2.4米,微型车位宽度为2.1米;二是,销售人员在宣传(但业主一般不会保存销售人员话语,后期很难证明);三是,车位设计图纸和报规图纸、施工图纸和竣工图纸。

(2)如业主无上述证据予以证明,如何确定宽度?

回复:则只能适用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何为交易习惯?可以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车库建筑设计规范》,第4条车位宽度为2.1-2.4米,视为交易习惯确定宽度。

(3)如何丈量车位宽度?

回复: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车库建筑设计规范》,相邻车位按照中线确定,自身车位按照外缘线确定。

(二)法律依据?应该行使法定合同解除权,还是撤销权?

回复:业主主要有两种选择,一是,行使撤销权;二是,行使法定解除权。

我建议,业主业主行使法定解除权为宜。因撤销权的行使有除斥期间限制,最长为一年。《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关于重大误解和一百四十八条关于欺诈的规定,均应满足《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关于撤销权消灭的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但是,合同解除权虽属于请求权,但不适用诉讼时效,只需证明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即可。本案中,业主主张行使撤销权,且其在2年前虽未入住小区,却已将车位出租给小区内业主使用,第一个租户在使用1日后告知其车位宽度太窄无法继续使用,因此可以判断,此时业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车位宽度与标准车位不一致,应自此作为除斥权起算点。截止起诉日除斥权已经消灭,业主的主张法院无法支持。

(三)开发商是否存在欺诈情况?是否当时已经告知业主车位宽度?

回复:1、开发商一般会在《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中约定,业主已经完全了解该车位位置、大小及该车位的使用性质。2、车位价款是否比其他车位价款低?如该车位价款低于其他车位价款,是否因车位宽度问题所致。3、销售人员是否带着业主去现场进行实地查看,了解车位宽度。

(四)业主是否存在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业主在以下两种情况下会主张退车位。一种是,车位大范围降价,业主拟退车位后重新购买;另一种是,业主拟转让房产,车位一并转让,且车位找不到合适买主。

本案中,业主在使用将近2年才提出要退车位且在车位大规模降价的背景下,违反《民法典》第七条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小结:1、业主在主张退还车位时一定要考虑法律依据,是合同的法定解除权,还是撤销权;前者应重点分析“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是否构成,后者应重点考虑撤销权的行使是否已超过法定除斥期间。2、开发商在销售不符合标准的车位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车位的实际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