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河南省许昌建安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选聘工作人员公告35人

#事业单位# 导语2022河南省许昌建安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选聘工作人员公告35人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6月29日8:00至2022年6月30日17: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无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激发干部队伍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推动建安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按照“人岗相适、公平竞争、择优配强”的原则,现面向建安区区直单位公开选聘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工作人员。为扎实做好公开选聘相关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岗位设置

 所属事业单位一般人员根据管委会工作需要及“三定”方案要求,按照精简高效、科学合理的原则,明确竞聘岗位49个。鼓励原开发区管委会在编在岗人员积极参与岗位竞聘。

 许昌建安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设置一般人员岗位39个;许昌建安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招商引资综合服务中心,设置一般人员岗位10个。

 二、选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综合评价、研究决定等程序进行。

 三、选聘职位

 详见《许昌建安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选聘范围及报名条件

 (一)选聘范围

 全区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学校、医院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履行聘任岗位职责的能力,具有胜任聘任岗位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3、具有3年及以上工龄(时间计算至2022年6月30日);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原管委会工作人员可直接报名,管委会编制之外报名人员年龄要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之后出生(化工专业的年龄可放宽到1977年6月30日之后出生),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岗位所需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受党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和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报考的人员;

 (4)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未满解密期的;

 (5)任期制干部,任期未满的;

 (6)新录(聘)用人员未满规定服务年限、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录(聘)用时有其他限制性规定且未达到解除条件的;

 (7)被列入失信人员的;

 (8)其他须回避或不符合选聘条件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召开动员会并发布公告

 在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本次公开选聘公告,鼓励建安区区直各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积极报名。()

 发布公告时间:2022年6月28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9日8:00至2022年6月30日17: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电子邮箱:sj5655158@126.com。

 2、报名所需资料(请报考人员按以下顺序对提交材料进行扫描上传)

 (1)《许昌建安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报名表签名处为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原件。

 (4)年度考核汇总表原件图片。

 3、每人只能选聘1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

 建安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始终,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发现选聘对象不符合选聘条件随时取消其选聘资格。

 六、面试

 (一)面试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评委从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并汇总,签署名字和日期,打分修改处评委须进行加签。

 (三)面试时间:7月1日8:00。

 (四)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七、综合评价

 (一)综合评价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综合评价对考生学习经历、工作履历、工作实绩、综合能力、岗位匹配度等进行综合分析、择优比选,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三)加分因素。在原产业集聚区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个年度加0.1分(时间计算到2022年6月30日),不满一年的不再计算。

 为保证所选人员的专业性,面试和综合评价环节评分组由区组织、编办、发改、人社、开发区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八、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评价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选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报建安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九、拟聘任人员公示

 拟聘任人员名单由建安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月2日—6日***5天时间。

 十、研究决定

 拟聘任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建安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建安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改革领导小组报告,研究确定聘用人选。研究结果向区委常委会进行汇报,批准后签订聘任合同。

 十一、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一)开发区实行全员岗位聘任管理,聘期3年,到期重新聘任。强化竞争性选拔,精简管理人员配置,合理控制人工成本。

 (二)对开发区原在岗人员和新调入开发区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实行“三个分离、双轨运行、档案记载”管理,即编制内任职和岗位聘任分离、档案工资与实际薪酬分离、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与合同聘用管理分离;在开发区工作期间原职级随体制内档案封存,执行开发区人事、薪酬等制度,对期间职务、岗位等级发生变动的,本人档案按照原身份详细记录职务、岗位等级变化和工资调整情况。

 (三)对调入开发区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首次聘期为过渡期,过渡期内人事关系可保留在原单位。首次聘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以选择继续在开发区聘用并随同转移人事关系,也可选择返回原单位工作。首次聘期满且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单位。

 (四)开发区聘用人员实行符合市场规则的薪酬激励机制,薪酬分配原则上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按照开发区整体目标考核和职工个人考核情况确定,依据贡献大小合理拉开档次,实现薪酬管理由传统的“按级别定薪”向“按岗位定薪”、“按贡献付薪”转变。开发区聘用人员不超过全区同条件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全年收入水平的3倍。

 (五)对于选聘到开发区的工作人员,每个聘期为3年,在聘用期内原则上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六)为有效激励全区机关事业在编工作人员到开发区干事创业,全身心投入我区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主战场,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全区干部调整、公务员职级晋升和事业职员等级晋升等工作中,所聘开发区的工作人员不受聘期影响,可按照档案记载职务职级统筹纳入调整晋升范畴。

 十二、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十三、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须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执行。

 本次公开选聘未尽事宜,由建安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1、许昌建安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许昌建安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