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法律高手解答~

呵呵,一楼朋友的说法不妥啊,其实有很多警察当初都是因为喜欢警服才选择了这个行业,而且不乏干得好的,这好像也没什么值得非议的吧。

前两个问题合并回答

警校有两大类,分别是公安系统院校和监狱劳教系统院校,包括公安部直属的公安大学、刑警学院,各公安厅(直辖市公安局)所属的警官学院/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以及司法部直属的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各司法厅(直辖市司法局)所属的司法警官学院/司法警官学校等等。

这些学校的在校学生一般被叫做“警校生”、“警校学员”,而正式的名称是“预备警官”,都是穿警服的;但是预备警官并不是警察,所以他们警服上的制式标识和警察有区别。

3.政法类院校不是警校,学生也不穿警服,但有的政法院校或院校内的部分专业和当地的警察机构联合办学,这些院校或专业的学生就属于警校生的范畴,也穿警服。

警校生佩戴的也是警用制式臂章,上面写的是“公安”(公安系统)或“司法”(监狱劳教系统),和所在院校无关。具体写什么就得看是和那个机构联合办学了,比如和司法厅一起开了个监所管理专业,那么臂章上就是写“司法”。

4.学员的警服不是发的、进校的时候都得自己掏钱买,毕业以后自然是自己留着了,不过你不能挂着标识穿,而且就算穿在身上也没有任何意义,还是那句话:预备警官不是警察。

其实我觉得你根本用不着考虑这个,警校毕业生考公务员是非常简单的,也就是说除了垃圾中的垃圾、几乎所有的警校生都能当上级警察(少数极特殊情况除外),只要当了警察就能穿一辈子警服,又何必在乎上学时的那一身呢?恕我直言,我觉得你的这个问题问得实在没有志气。

5.隶属关系不一样,政法院校有省属的、有教育部直属的,而警校是各级公安机关或司法行政机关所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