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停车位归属权是谁

一、地上停车位归属权是谁

1、占有业主***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干停放汽车的车位属干业主***有。小区道路除属于城镇公***道路外,属于业主***有小区的其他公***场所属于业主***有,而在其上设置的停车位实质上是小区***有部位的一种表现形式,是满足小区业主停放汽车的一种管理措施。既不是区分所有权的专有部分也不能再重复确定为***有部分。所以,不应属于房屋物权登记的客体,无需登记。

2、法律依据:《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

需要利用街道、公***广场作为临时停车场地的,应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部门统一规划,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第八条

公***停车场可以收取停车管理费,有条件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专用停车场,也可以收取停车管理费。在停车场停车者,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

鼓励单位、个人投资兴建公***停车场,建设者可按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收取停车管理费。

二、私人办理露天停车场的流程有哪些

1、申请人到所在辖区的交警大队区停车场管理办公室领取申请表,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提供土地证明或者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备核查;

2、拟开办的停车场内交通标志标线施划完毕,场内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等齐备;

3、区停车场管理办公室组织对经营性停车场的初步勘验工作,达到要求的上报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同时将申请表报送行批中心。达不到要求的,告知申办人停车场存在的问题,继续完善;

4、市停车场管理办公室对停车场进行现场勘验,达到要求的,通知行批中心发放《停车场经营性许可证》;

5、取得《停车场经营性许可证》后,申请人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物价部门办理其他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