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荣根的理论与实践活动、学术观点
主要学术研究、教学和实践活动
1、自1979年起,在国内外学界率先从法思想的角度系统研究孔子思想和儒家思想。1982年以《孔子法律思想探微》一文获法学硕士学位,庚即与导师杨景凡先生一起于1983年***同完成《论孔子》一书,又于1984年合作出版了《孔子的法律思想》。此后,继续扩展和深入,于1992年独立完成54万余字的《儒家法思想通论》,1998年又修订再版。1995年撰写了《儒言治世》,1999年出版了《道统与法统》。
2、自1985年起,作为主研人员之一,参加李光灿、张国华二位前辈学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中国法律思想通史》多卷本的工作,并担任其中第二卷(春秋战国秦代卷)的副主编。该卷于1991年完成,1994年出版。
3、1993年至1995年,主持并完成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法学在中国的传播与发展》,并任主编将研究成果编为《马克思主义法学在中国》的丛书一套***四种于1997年出版,其中独立撰写的《艰难的开拓—毛泽东的法思想与法实践》一书,系学界第一本非论文集形式的系统研究毛泽东法思想和法实践的专著。
4、1993年起,策划、启动了大型项目“西南地区少数民族习惯法研究”,得到了司法部、国家民委、四川省民委,以及云、贵、川有关高校的支持。1994年以《羌族习惯法》作为试写卷实施该项目。司法部将“羌族习惯法研究”列为重点项目,西南政法学院也给予经费等方面的有力支持。同年夏天,率教师、研究生、本科生组成“羌族习惯法”调查队赴茂县、汶川、理县、北川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地调研,搜集了近千万字的资料。随后经过反复修改,终于在2000年出版了《羌族习惯法》一书。
5、自1983年开始涉足文化和法文化研究领域,在国内外高校和重庆市举办的学术论坛上作过多次有关文化问题的学术讲座。1987年在硕士研究生中开设“文化与法文化”的选修课, 2003年,将这方面的研究心得和学术成果集结出版了《文化与法文化》一书。
6、自1981年起为西南政法学院的各届本科生讲授“中国法律思想史”,为自考生讲授《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等。应邀赴四川大学、汕头大学等高校为本科生、研究生讲授《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国刑法史》等课程。
1985年起,为法律史专业和政治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讲授《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国政治思想史》以及中国法律史的相关专题课、选修课等,并为法学博士生讲授法学前沿研究专题。
7、作为主要撰稿人参与全国法律自考教材《中国法律思想史》的编写(1986—1988年),作为执行副主编协助主编杨景凡教授编写《中国法律思想史简编(上、下)》(1987—1988年),主编司法部教材编辑部审定教材《中国法律思想史》(2000年)。
8、策划组织并主编法律出版社《法治之路》丛书,出版了《从法制到法治》(程燎原著)、《东亚法治的历史与理念》(韩大元著)、《宪法更上法治之本》(朱福惠著)、《具体的法治》(贺卫芳著)四种。
9、1986年策划“陪都法制”研究项目。为支持和配合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编写《法院志》,组织力量查阅了有关“陪都法制”的大量档案和文献资料。后又借去台湾和日本从事学术活动之便,搜集了一批珍贵资料。1989年2月15日向“中国法制史国际学术讨论会”(北京)提交这一课目的资料搜集、整理情况的报告和研究建议。1993年9月10日向“中国重庆抗战陪都史国际学术研讨会”提交了《<陪都法制>提纲》。该项目仍在进行之中。
10、1995年应邀去日本神户大学国际协力科访问讲学。1997年应邀去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访问讲学。1994年、2001年、2003年三次去台湾参加学术会议。1998年—2000年,作为中方的课题主持人之一与日本关西地区的专家合作开展日本关西地区与重庆市经济协作问题研究。2000年—2001年,参加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与丹麦人权研究中心合作的“21世纪的人权保护与反酷刑”课题研究,并主持完成了其中的子项目研究任务。
11、1997年11月—2003年2月,在重庆社会科学院工作期间,提出和实施“科研兴院”、服务重庆等办院宗旨,策划并组织了一批与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和西部大开发战略密切关联的经济、法律、社会、民族、文化等方面的研究项目。其中,作为主编和主研人员完成了《重庆蓝皮书?经济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1998年、1999年、2000年、2001年、2002年、2003年各卷,以及《重庆蓝皮书前沿研究系列? 挑战与回应—来自学者的报告》1998年、1999年、2000年、2001年、2002年各卷;作为常务副主编主持完成了《重庆经济年鉴》2001年卷和2002年卷;作为重庆方的主编,与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同完成了大型文献《巴蜀文化图典》;主持并***同主编出版了《当代重庆简史》;主持完成了重庆市软科学项目、具有开篇意义的重庆市区域创新能力评价研究报告,并***同主编出版了《重庆市区域创新能力评价》第一卷。这些举措,切实地服务于地方的三个文明建设,有力地提升了重庆社科院的科研水平和科研地位。从而得到了重庆市主要领导同志的首肯,并题词鼓励:“为重庆社科院的发展作出了令人称道的贡献”。
12、2003年选任为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后,悉心学习研究立法理论和立法政策,坚持以提高立法质量为中心来搞好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控制数量, 提高质量”的措施。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拟制有关提高立法质量的工作规程,推进并完善委托起草法规草案、立法咨询专家库建设和常委会组成人员聘请立法助理工作等,在全国产生了一定的正面影响。所撰写的关于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论文也引起了积极的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