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盘查规范
为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盘查工作,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人民警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本规范所称盘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执行勤务过程中,为维护公***安全,预防、发现、控制违法犯罪活动而依法采取的盘问、检查等行为。民警执行盘查任务时,应当始终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因情施策,确保安全。本规范所称盘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执行勤务过程中,为维护公***安全,预防、发现、控制违法犯罪活动而依法采取的盘问、检查等行为。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盘查规范》
第六条 民警应当选择光线较好、场地开阔、有依托或者容易得到支援的场地或者道路等作为盘查地点、盘查过程中应当保持高度警惕。注意被盘查人的身份、体貌、衣着、行为、携带物品等可疑之处,随时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
第七条 盘查可疑人员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与被盘查人保持适当距离,尽量让其背对开阔场地。
二、对有一定危险性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先将其控制并俐行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实施盘问。
三、盘问时由一人主问,其他人员负责警戒。防止被盘查人或者同伙的袭击。
第八条 盘查多名可疑人员时、民警应当责令所有被盘查人背对开阔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