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夫妻将猪肉上色当牛肉卖获利80余万,他们的行为在法律中如何定性?
这对夫妻涉嫌生产、销售伪劣罪。
江西一夫妻将猪肉上色当牛肉卖获利80余万经查,2018年9月至2019年11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马某夫妇通过亚硝酸钠浸泡使猪肉着色,并以牛肉名义销往周边县区,案值135万余元,获利80余万元。经鉴定,其销售的猪肉中亚硝酸钠含量约为201mg/kg,超过国家标准7倍。据了解,人体一旦摄入0.3g亚硝酸钠就会中毒,一旦摄入3g就会导致死亡。为了自己的利益,马夫妇高价出售猪肉和加工假牛肉,在一年左右的时间里获利80多万元。
他们的行为在法律中如何定性?马某夫妇经营一家牛肉加工作坊,对食品安全有一定的了解。明知亚硝酸钠摄入过量会导致中毒甚至死亡,他们还用亚硝酸钠溶液浸泡猪肉并上色,简直是丧心病狂,漠视人命。马某夫妇明知其行为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但仍将加工后的猪肉冒充牛肉销售,以假乱真。他们的行为已经是违法犯罪,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
这件事的后续是什么?目前,马某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80万元,其配偶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看到这幕后,网友们纷纷发表看法。有网友说黑心商贩简直把人当傻子,就得是这样的下场。我个人认为猪肉和牛肉的色泽和口感差距很大。黑心夫妻为了把猪肉冒充牛肉,不知道要添加多少有毒有害的添加剂和色素,想想就觉得恐怖。这也告诉我们,绝不能做坏事,做坏事肯定会遭报应的。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